6月14日,省环保局杨志强副局长对昆明市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杨副局长在对昆明锦洋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两家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后,针对昆明锦洋化工有限公司应急措施不完善、云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没有建设应急事故池等问题,现场要求五华区环保局对锦洋化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月22日前完成整改、安宁市环保局督促云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盐矿尽快建设应急事故池,确保环境安全。
按照《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云环办发电[2008]2号)及杨副局长的要求,昆明市局立即转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6月17至19日,对昆明市13个县(市)区嵩明天南磷化工有限公司、昆明超冠化工有限公司等22个重点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认真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下一步,昆明市局将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加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警示教育,加强环境安全培训工作,拓展企业安全生产及污染事故防范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