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


http://www.sunsecond.com  2008-4-23 14:24:00  太阳社
 
    “2008年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22日在上海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何越峰指出,2001年以来,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和衔接机制逐步建立,形成了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模式。

  何越峰介绍说,2001年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司局,已经举行了5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各个成员单位结合各自特点,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长效协作与衔接制度上,开拓了包括线索传递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联合办案宣传制度等在内的制度形式。

  在提高衔接效率、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中,何越峰概括了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否有利于加强和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和竞争,是否有利于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能力。

  他同时透露,目前的协作和衔接机制仍然限于局部的省市和县区,下一步将着力扩大此机制,并进一步优化和整合知识产权制度资源,显著提高衔接效率。

  针对国外企业团体就中国惩罚侵犯知识产权罪犯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的质疑,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表示,中国已明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决策,将280个小项目纳入今年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计划中,公安部将积极督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本届论坛以“开拓,合作,创新”为主题,由公安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协办。论坛就“知识产权执法新进展”、“刑事执法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在数字时代的创新”等四个专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资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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